根据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》(粤人社规【2020】23号)文件规定,清远市清新区孝恩道路运输有限公司等19家企业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,共197000元,按照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,现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自2021年3月5日至3月11日止共五个工作日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或问题的,请实名书面反映。
公示受理部门: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
联系电话:5825584
传真:5825584
邮箱:qx5825584@163.com
附表:1、企业名单.xls
2、人员名单.xls
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1年3月5日